□本報記者黃潔
  □本報實習生張雪泓
  因接受爾瑪天仙、爾瑪互動公司委托,幫助“立二拆四”有償推薦、發佈視頻,原新浪網視頻編輯吳俊被訴至法院。記者今天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一審判定吳俊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同時,曾幫“立二拆四”有償刪帖的北京同科創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玉科因犯非法經營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間,吳俊多次接受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的委托,利用其擔任新浪網技術(中國)有限公司視頻編輯的職務便利,為上述二公司在新浪網推薦、發佈視頻,並收受上述二公司給付的50100元。案發後,吳俊的親屬幫助其退繳了520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吳俊作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應予懲處。鑒於吳俊當庭自願認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現,並能積極退繳贓款,對其酌予從輕處罰。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法院予以部分採納,但關於自首一節,因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並未認定。
  朝陽區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判處吳俊有期徒刑1年6個月,退繳的5.2萬元,其中50100元予以沒收,其餘發還吳俊。
  此外,北京同科創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玉科因在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間,以營利為目的,接受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委托,有償刪帖並收取刪帖費用7萬餘元,犯非法經營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宣判後,吳俊、趙玉科均表示不上訴。
  本報北京11月14日訊
  (原標題:新浪原視頻編輯獲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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